揭债还债的成语故事
拼音jiē zhài huán zhài
基本解释揭:举;揭债:借债。用借债的办法还债,亏空会始终存在。形容于事无补。
出处清·李绿园《歧路灯》第30回:“那才是揭债还债,窟窿常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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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揭债还债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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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去不复还 | 《史记·刺客列传》:“风萧萧兮易水寒,壮士一去兮不复还。” |
一报还一报 | 元·纪君祥《赵氏孤儿》第四折:“做冤仇能做毒,少不的一报还一报。” |
一还一报 | 元·岳伯川《铁拐李》第一折:“不是我千错万错,大刚来一还一报。” |
七返还丹 | 李涵虚《三车秘旨》:“三车者,三件河车也。第一件运气,即小周天子午运火也;第二件运精,即玉液河车,运水温养也;第三件精气兼运,即大周天运先天金汞,七返还丹,九还大丹也。……人能知三车秘谛,则精气神三品圆全,天地人三仙成就。” |
乍暖还寒 | 宋·李清照《声声慢》词:“寻寻觅觅,冷冷清清,凄凄惨惨戚戚。乍暖还寒时候,最难将息。”宋 ·刘清夫《玉楼春》词:“柳梢绿小眉如印。乍暖还寒犹未定。” |
买椟还珠 | 战国 韩 韩非《韩非子 外储说左上》:“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,为木兰之柜,薰以桂椒,缀以珠玉,饰以玫瑰,辑以羽翠,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。” |
以其人之道,还治其人之身 | 宋·朱熹《中庸集注》第十三章:“故君子之治人也,即以其人之道,还治其人之身。” |
以牙还牙 | 《旧约全书 申命记》: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,以手还手,以脚还脚。” |
以眼还眼 | 《旧约全书 申命记》: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,以手还手,以脚还脚。” |
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 | 《旧约全书 申命记》: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,以手还手,以脚还脚。” |
便还就孤 | |
信使往还 | 冯玉祥《我的生活》第32章:“我景仰中山先生几己二十年,信使往还者已多年,但我一直没有得着见他面的机会。” |
借尸还阳 | 何其芳《理性与历史》:“以后再有法西斯蒂的鬼魂借尸还阳的话,总可以少骗几个人吧。” |
借尸还魂 | 元 岳伯川《铁拐李》楔子:“岳寿,谁想你浑家将你尸骸烧化了,我如今着你借尸还魂,尸体是小李屠,魂灵是岳寿。” |
倦鸟知还 | 晋·陶潜《归去来辞》:“云无心以出岫,鸟倦飞而知还。” |
债台高筑 | 东汉 班固《汉书 诸侯王表序》:“有逃责(债)之台。”唐 颜师古注:“服虔曰:周赧王负责(债),无以归之,主迫责急,乃逃于此台,后人因以名之。” |
债多不愁 | 蔡东藩《民国通俗演义》第115回:“但管目前,随他如何进行,总教借款有着,便好偷安旦夕,得过且过,债多不愁。” |
儿女之债 | 元 高明《琵琶记 丞相教女》:“愿相公早毕儿女之债。” |
冤各有头,债各有主 | 明 施耐庵《水浒传》第二十六回:“武松捋起双袖,握着尖刀,指何九叔道:‘小子粗疏,还晓得冤各有头,债各有主。你休惊怕,只要实说,对我一一说知武大死的缘故,便不干涉你!’” |
冤有头,债有主 | 宋 释普济《五灯会元 剑门安分庵主》:“卓拄杖一下,曰:‘冤有头,债有主。’” |
即以其人之道,还治其人之身 | 宋·朱熹《中庸集注》第十三章:“故君子之治人也,即以其人之道,还治其人之身。” |
却老还童 | 清·黄钧宰《金壶遁墨·候仙》:“摄神御气,救护命宝,可以却老还童。” |
反本还原 | 明·吴承恩《西游记》第11回:“连服一二次,方才反本还原,知得人事。” |
反朴还淳 | 明·王守仁《传习录》卷上:“先生曰:‘子以明道者,使其反朴还淳,而见诸行事之实乎;抑将美其言辞,而徒以譊譊于世也?” |
反正还淳 | 明·李诩《戒庵老人漫笔·张罗峰》:“今乃人人侈用,一变至此,诚不可不反正还淳。” |
反老还童 | 清 翟灏《通俗编 识馀》:“《急就章》‘长乐无极老复丁’即《参同契》所云老翁复丁壮也,今变之曰反老还童。” |
合浦珠还 | 南朝 宋 范晔《后汉书 循吏传 孟尝》:“(合浦)郡不产谷实,而海出珠宝,与交阯比境……尝到官,革易前敝,求民病利。曾未逾岁,去珠复还,百姓皆反其业。” |
合浦还珠 | 明·沈鲸《双珠记·母子分珠》:“今分一颗与你带去,我自留一颗,以寓合浦还珠之意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