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隆刑峻法的成语故事


拼音lóng xíng jùn fǎ

基本解释刑法重而严。

出处南朝·宋·范晔《后汉书·梁统传》:“议者以为隆刑峻法,非明王急务,施行日久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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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历史出处
不二法门《维摩诘经 入不二法门品》:“如我意者,于一切法无言无说,无示无识,离诸问答,是为入不二法门。”
不及之法《庄子·拼拇》:“使天下簧鼓,以奉不及之法,非乎?”
不法之徒清·无名氏《刘公案》第11回:“而今我国大清,焉有这样不法之徒?”
不法古不修今《商君书·开塞》:“圣人不法古,不修今,法古则后于时,修今则塞于世。”
不法常可先秦 韩非《韩非子 五蠹》:“是以圣人不期修古,不法常可,论世之事,因为之备。”
不足为法清 赵翼《瓯北诗话 李青莲诗》:“骚人斯起,然词多哀怨,已非正声;至杨、马益流宕。建安以后更绮丽,不足为法。”
业峻鸿绩南朝·梁·刘勰《文心雕龙·原道》:“夏后氏兴,业峻鸿绩,九序惟歌,勋德弥缛。”周振甫注:“业峻鸿绩:即业峻绩鸿,功业高,成绩大。”
丛山峻岭吴运铎《把一切献给党 在矿井里》:“煤矿的空中索道,越过了丛山峻岭。”
严刑峻制晋·陆机《豪士赋》:“惧万民之有服,则严刑峻制,以贾伤心之怨。”
严刑峻法东汉 班固《汉书 丙吉传》:“后遭条狱之诏,吉扞拒大难,不避严刑峻法。”
为法自弊西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’”
义刑义杀《尚书·康诰》:“用其义刑义杀。”
井井有法清·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白于玉》:“女外理生计,内训孤儿,井井有法。”
以刑去刑《商君书·靳令》:“行罚,重其轻者,轻其重者,轻者不至,重者不来,此谓以刑去刑,刑去事成。”高亨注:“‘轻其重者’一句是衍文,《韩非子·饬令篇》无,是其证。”又《去强》:“以刑去刑,国治。”
以刑止刑《周书·武帝纪下》:“以刑止刑,世轻世重。罪不及嗣,皆有定科。”
以刑致刑《商君书·靳令》:“罪重刑轻,刑至事生,此谓以刑致刑,其国必削。”又《去强》:“以刑致刑,国治。”《韩非子·饬令》:“罪重而刑轻,刑轻而则事生,此谓以刑致刑,其国必削。”
以文乱法《韩非子·五蠹》:“儒以文乱法,侠以武犯禁。”
以法为教《韩非子 五蠹》:“故明主之国,无书简之文,以法为教。”
以身试法东汉 班固《汉书 王尊传》:“明慎所职,毋以身试法。”
伏法受诛汉 司马迁《报任少卿书》:“假令仆伏法受诛,若九牛一毛,与蝼蚁何以异?”
作法自弊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(秦惠王)发吏捕商君。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,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,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一至此哉!’”
作法自毙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商君列传》:“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’”
依法炮制邹韬奋《法西斯作风的罪恶》:“但还少见到有人衷心羡慕这种罪恶,认为大有依法炮制的价值。”
依法砲制
僭赏滥刑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六年》:“善为国者,赏不僭而刑不滥。”
内峻外和清·昭梿《啸亭杂录·孙文定公》:“公内峻外和,相对者如登泰、华、坐春风,非不阳和熙熙,贮在颜间,而业已置人于青云上。”
军法从事东汉 班固《汉书 王莽传》:“敢有趁灌犯法,辄以军法从事。”
决狱断刑南朝·宋·范晔《后汉书·郭躬传》:“躬家世掌法,务在宽平,及典理官,决狱断刑,多依矜恕,乃条诸重文可以轻者四十一事奏之,事皆施行,著于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