析律贰端的成语故事
拼音xī lǜ èr duān
基本解释指曲解法律条文,妄生不实端绪,以加重人罪。
出处《汉书 宣帝纪》:“用法或持巧心,析律贰端,深浅不平,增辞释非,以成其罪。”
暂未找到成语析律贰端 的典故!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析律贰端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---|---|
一律千篇 | 明·费经虞《雅论》:“用事非诗正体,然景物有限,格调易穷,一律千篇,只供厌饫,欲观人笔力才诣,全在阿堵中。” |
一碗水端平 | 清·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第26回:“我一碗水往平处端。论情理,人家可也真委屈些儿。” |
一窝端 | 王朔《玩儿的就是心跳》:“这就对了,就得这样,谁问咱都告不知道,要没这种精神,咱早就让人一窝端了。” |
一锅端 | 李晓明《平原枪声》:“不要说一个毛孩子,就是三两排人我也可以给他一锅端了!” |
万绪千端 | 三国 魏 曹植《自诫令》:“机等吹毛求疵,千端万绪,然终无可言者。” |
不可端倪 | 战国 宋 庄周《庄子 大宗师》:“忘其肝胆,遗其耳目,反复始终,不知端倪。” |
不知端倪 | 战国 宋 庄周《庄子 大宗师》:“反复终始,不知端倪。” |
东风入律 | |
丝分缕析 | 清·王士禛《池北偶谈·谈艺·王振鹏》:“振鹏妙于界画,运笔和墨,丝分缕析,左右高下,俯仰曲折,方员平直,曲尽其体,而神气飞扬,不为法拘。” |
丝析发解 | 明·宋濂《汪先生墓志铭》:“参以伊洛大儒传注之说,丝析发解,日攻月较,不故求为异,而亦不苟为同。” |
严于律己 | 宋 陈亮《谢曾察院君》:“严于律己,出而见之事功;心乎爱民,动必关天治道。” |
严于律已 | 宋 陈亮《谢曾察院启》:“严于律己,出而见之事功;心乎爱民,动必关夫治道。” |
严以律己,宽以字人 | 清·汪琬《送张牖如之任南宁序》:“严以律己,宽以字人。” |
严以律己,宽以待人 | 清·罗泽南《与蒋瀛海书》:“取古人严以律己,宽以待人之道,鞭策自己身心,以调和其血气。” |
乾端坤倪 | |
云端里看厮杀 | 明·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第35卷:“云端看厮杀,毕竟孰输赢?” |
五音六律 | 《尚书·益稷》:“予欲闻六律,五声,八音,在治忽;以出纳五言,汝听。”《孟子·离娄上》:“不以六律,不能正五音。” |
以己律人 | 鲁迅《论“费厄泼赖”应该缓行》:“但可惜大家总不肯这样办,偏要以己律人,所以天下就多事。” |
以荷析薪 | 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:“古人有言曰:‘其父析薪,其子弗克负荷。’” |
作恶多端 | 明 吴承恩《西游记》第42回:“想当初作恶多端,这三四日斋戒,那里就积得过来。” |
出出律律 | |
分丝析缕 | 明·徐渭《代江北事平赐金币谢表》:“分丝析缕,不以善小而弗旌。” |
分家析产 | 《文汇报》1984.9.19:“周善腾想:‘现在社会上因分家析产引起矛盾激化的事例很多,这起纠纷若不及时解决,后果不堪设想。’” |
分崩离析 | 先秦 孔子《论语 季氏》:“邦分崩离析,而不能守也。” |
分条析理 | 宋·王谠《唐语林·文学》:“守亮既至,卫公初见,未之敬。及与言论,分条析理,出没幽赜,公凡欲质疑,亮已演其意,公大惊,不觉前席。” |
分毫析厘 | 南朝·梁·刘勰《文心雕龙·定势》:“世之作者,或好烦文博採,深沉其旨者;或好离言辨白,分毫析厘者。” |
分烟析产 | 《宋史·食贷志上二》:“其分烟析产,典卖割移,官给契,县置簿,皆以今所方之田为正。” |
分烟析生 | 宋·苏轼《乞增修弓箭社条约状》之一:“如本地分内人户分烟析生,即各据户眼定差,或外来人户典买到本社田地,亦许收入差充弓箭社户。” |